“兼职月入上万不是梦”
“日结高薪,工作轻松自由”……
@找工作的小伙伴
务必识破话术,拒绝“毒馅饼”!
按照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》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,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。
提醒广大求职者
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,破除侥幸心理,对“活少钱多”、“躺平稳赚”等“天上掉馅饼”的“好事”提高警惕,多查多问多防备,谨防“踩雷”“掉坑”。
应聘中,应注意保护个人安全
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
请及时向
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
投诉反映
如遇求职诈骗或
个人财物、人身安全受到侵害
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
提醒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
开展职业中介活动,不得采取欺诈、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,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。
中介机构要承担应尽审核责任,发现用人单位或合作机构存在违法活动,应当立即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有关服务,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。
此外,还要注意合法维权
打破就业歧视
按照《就业促进法》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,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。
但一些中介机构违规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,侵害了劳动者合法就业权益。
提醒广大求职者
对于招聘过程中发现的性别、户籍、地域、民族、种族、宗教信仰等形式就业歧视,可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。
提醒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
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就业歧视性内容,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、地域、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。要建立投诉举报等机制,对歧视性信息及时清理整改。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rsbzww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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